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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REACH法规符合性检测
欧盟REACH法规符合性检测
欧盟化学法包括“注册”、“评估”、“授权”、“限制化学物质”四部分组成,在英语中取各部分的首字母,就合成了“REACH”法规。
该法规适用的范围和行业十分广泛,包括:
化学品
染色
印刷
纺织品和服装
鞋类
玩具
消费电子产品
家用产品
其他消费量产品
等等
基本上,进入欧洲的产品都需要被该法规所管控
最受关注的部分:
SVHC高关注物质(附录14,授权物质清单)
附录17,限制使用物质清单
SVHC高关注物质
SVHC是“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”(高度关注物质)的英文简称,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。SVHC严格来说并不属于REACH法规附件中包含的物质清单,而是作为REACH法规下的授权物质清单的一份候选清单存在。
根据REACH法规57条,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,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,将被加入SVHC清单:
第1类,第2类致癌,致畸,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,即CMR1/2类物质;
持久性,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,即PBT物质;
高持久性,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,即vPvB物质;
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、或具持久性、生物累积性和毒性、或具高持久性、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、3两项的标准,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。
含有SVHC的产品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。随着REACH的实施进展,ECHA(欧盟化学品管理局)陆续公布多批次SVHC清单,企业需要持续关注。
产品中含有SVHC时,企业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
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,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(安全数据表)。
作为混合物(配制品)中的一种物质,当此物质含量≥0.1%时,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。
在物品中SVHC质量百分比>0.1%时,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,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,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。
通报义务:
1) 在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中的SVHC,单种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.1%,且年出口量大于1吨的,则需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。
2) 在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单中的SVHC,单种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.1%,且年出口量大于1吨的,则需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。
物质被同时列为授权物质的,需要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提交授权申请,获得授权后才能在欧盟继续贸易和使用;
物质被同时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条款中的,需要满足限制的相关要求。
2021年1月9日开始,按照欧盟WFD指令,物品中含量超过0.1%的SVHC物质都需要做SCIP通报。
SVHC、授权物质清单及限制物质清单的区别与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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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VHC清单 | 授权物质清单 | 限制物质清单 |
在REACH法规中的章节 | 无 | 附件XIV | 附件XVII |
物质特性 | CMR 1A/1B;PBT;vPvB; 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,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| 同SVHC | 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物质 |
物质数量 | 共计29批235项 | 共计7批59项 | 共计76项 |
(截止至2023.6.14) | |||
物品中含有该物质时企业的义务 | 满足条件的情况下,需向ECHA通报;或在供应链上传递所含SVHC的信息 | 物质的使用和投放市场需进行授权,授权要求不适用于已用于产品中的物质。 | 需符合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相关要求 |
与其他清单的关系 | 是授权物质的候选物质 | 授权清单物质同时属于SVHC物质 | 附件XVII中的物质可能同时列在授权物质清单或SVHC清单 |
SVHC清单下载
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for Authorisation - ECHA (europa.eu)
REACH附件XVII
欧盟REACH法规的附件XVII即限制物质清单,对某些危险物质、配制品和物品制造、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,通常称为限制物质清单,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义务。它和授权物质清单构成了REACH法规的安全网:授权物质是给物质一个特定的缓冲期,缓冲期结束后,这些物质将从欧盟市场上被移除;而限制一般是限制物质在产品中的浓度,或者限制特定的用途使用。这两个清单通常无交集。
REACH法规附件XVII主要要求
REACH法规规定,对于附件XVII中包含对其加以限制的某物质自身、在配制品中或物品中的该物质,不得制造、投放市场或使用,除非其遵守限制条件。凡在欧盟境内流通的产品必须符合REACH法规附件XVII的限制要求,企业需对产品进行限制排查和检测,遵守限制条件,保证对欧贸易的顺利进行。(最新REACH法规附件XVII清单获取,可以查看下文。)
REACH法规附件XVII主要内容
目前,REACH法规附件XVII共包括76项,超过1000种物质,对物质用途和使用量都有限制。典型被限制的有害物质,包括铅、偶氮染料、DMF、多环芳烃、邻苯二甲酸盐、全氟辛烷磺酸、镍释放,有机锡等。
企业如何符合REACH法规附件XVII要求
REACH限制涉及大量物质和用途,企业应根据REACH法规附件XVII条款对自身产品进行评估和限制筛选。
对于涉及限制条款的物质进行检查或排查,以确保产品符合限制要求。
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物质可能同时属于SVHC物质,还需要按照SVHC合规要求进行操作。
REACH附录17清单下载
Substances restricted under REACH - ECHA (europa.eu)